交通行业是国家确定的节能减排重点行业之一。由国家发改委、交通运输部等14部委联合举办的“201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”,日前拉开大幕。
全国交通行业节能减排进展到了什么程度?采取了哪些良策?今后的发展目标是什么?记者围绕以上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,专访了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。
李盛霖强调指出:“必须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,全国交通系统要建立、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,实行严格的问责制。”
“重拳”抓节能
2006年11月,交通部成立了由李盛霖任组长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,2009年12月,该协调小组升格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。李盛霖表示,交通运输部出台了一系列治本措施,“重拳”推进节能减排。
一是建立并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;二是严格实行客运运力调控政策;三是加快推进电子停车收费系统建设;四是严格执行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。
在出台硬性措施的同时,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法规、规划、标准规范等多层次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制度体系。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,将交通运输节能纳入了调整范围;交通运输部还组织制修订了《载货汽车运行燃料消耗量》、《载客汽车运行燃料消耗量》等20余项公路、水路节能减排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。
“典型引路”是推进新事物的良策。李盛霖说,2011年2月,交通运输部确定在天津、重庆等10个城市,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;2012年1月,又确定北京、昆明等16个城市为第二批试点。交通运输部2010年启动了“车、船、路、港”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,共有1126家交通运输企业报名参加。
确定今后目标
“必须清醒地看到,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仍然形势严峻。”李盛霖坦言,一是交通运输结构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,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滞后,大型化、专业化车船比重不高,老旧车船比重偏高;二是科技研发投入不足,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广还比较滞后,服务体系尚未建立;三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监管能力还有待提升,专职管理机构和人员缺乏,引导性资金投入明显不足,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尚未形成。
针对以上薄弱环节,交通运输部已确定了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的主要指标:到2015年,与2005年相比,营运车辆和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,分别下降10%和15%左右,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8%左右;营运车辆和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,分别下降11%和16%左右,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0%左右。
李盛霖说,为实现以上指标,交通运输部已经确定了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、节能环保型交通运输装备、节能高效运输组织等三大体系建设,节能减排科技、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等两项专项行动,以及十大重点工程等主抓工作。
建立问责制
“交通运输部将着力做好保障措施,确保实现以上目标。”李盛霖说。
首先要建立、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建立、健全节能减排管理体制,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机制,将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“十二五”规划》确定的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,逐级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;此外,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,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。
另一方面需要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,继续做好城市试点工作。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支持力度,逐步扩大试点范围,督促试点城市落实试点项目。
此外,要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,建立、健全激励政策。探索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,充分发挥专项资金“以奖代补”政策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引导作用。探索建立“立项评审、资金使用、过程跟踪、项目验收”的项目管理模式,逐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引导,企业资金为主体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投入机制。
并且要加强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,推进能源利用在线监测工作,进一步研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考核体系方案。